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2年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省政府对截至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现行省政府规章共269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对其中的59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附件:省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省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
┌─┬───────────┬─────────┬────────────────┐
│序│ 规章名称 │ 发布机关及日期 │ 说 明 │
│号│ │ │ │
├─┼───────────┼─────────┼────────────────┤
│1 │关于加强外汇兑换券管理│1982年2月21日河南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 │的若干规定 │省人民政府批转 │ │
├─┼───────────┼─────────┼────────────────┤
│ │河南省统计报表管理暂行│1982年3月5日河南省│被1992年4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 │
│2 │办法 │人民政府批转 │政文[1992]73号文件批准发布的《河│
│ │ │ │南省统计报表管理办法》明令废止。│
├─┼───────────┼─────────┼────────────────┤
│3 │河南省临时工管理暂行办│1982年4月21日河南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 │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 │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暂行│1984年3月20日河南 │被1989年1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 │
│4 │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 │ │布 │》明令废止。 │
├─┼───────────┼─────────┼────────────────┤
│5 │河南省发展食品工业若干│1985年2月26日河南 │适应当时情况的规定,自行失效。 │
│ │政策的补充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 │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行政│1985年3月14日河南 │被1993年1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
│6 │人员试行办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1993]1号文件批准发布的《河南省 │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
│ │ │ │办法》明令废止。 │
├─┼───────────┼─────────┼────────────────┤
│ │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1985年4月2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3年国务院国发[1993]│
│7 │定收支、上交递增、补助│人民政府发布 │85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
│ │递减、分级包干”的财政│ │理体制的决定》不相适应。 │
│ │管理体制的规定 │ │ │
├─┼───────────┼─────────┼────────────────┤
│ │河南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1985年7月24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89年2月21日全国人大 │
│8 │督管理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布 │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不相适应。 │
├─┼───────────┼─────────┼────────────────┤
│ │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1985年8月20日河南 │被1996年2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9 │试行办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第25号发布的《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
│ │ │发 │管理规定》明令废止。 │
├─┼───────────┼─────────┼────────────────┤
│ │河南省职工伤亡事故处理│1985年11月9日河南 │被1994年1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10│结案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8号发布的《河南省〈企业职工伤 │
│ │ │ │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实施办法》│
│ │ │ │明令废止。 │
├─┼───────────┼─────────┼────────────────┤
│ │河南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1985年12月23日河南│被1995年11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11│作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20号发布的《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
│ │ │ │工作办法》明令废止。 │
├─┼───────────┼─────────┼────────────────┤
│12│河南省公路建设债券发行│1986年4月3日河南省│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办法 │人民政府批转 │ │
├─┼───────────┼─────────┼────────────────┤
│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1986年5月12日河南 │被2000年7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13│实施细则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57号发布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
│ │ │ │办法》明令废止。 │
├─┼───────────┼─────────┼────────────────┤
│14│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1986年5月19日河南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联合的补充意见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 │河南省《国营企业职工待│1986年11月20日河南│被1996年7月27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常 │
│15│业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
│ │则(试行) │ │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代替│
│ │ │ │。 │
├─┼───────────┼─────────┼────────────────┤
│ │河南省《国营企业实行劳│1986年11月20日河南│主要内容与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
│ │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细则│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试行) │ │劳动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 │
│16│ │ │布的《失业保险条例》、1997年7月 │
│ │ │ │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
│ │ │ │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不相│
│ │ │ │适应。 │
├─┼───────────┼─────────┼────────────────┤
│ │河南省《国营企业辞退违│1986年11月20日河南│主要内容与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
│17│纪职工暂行规定》实施细│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则(试行) │ │劳动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 │
│ │ │ │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等不相适应。│
├─┼───────────┼─────────┼────────────────┤
│ │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优惠│1987年2月26日河南 │主要内容被1994年6月23日省八届人 │
│18│办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
│ │ │ │鼓励外商投资条例》代替。 │
├─┼───────────┼─────────┼────────────────┤
│ │河南省市场产品质量监督│1987年3月2日河南省│主要内容被1993年10月22日省八届人│
│19│检验管理暂行办法 │人民政府发布 │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
│ │ │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代替。 │
├─┼───────────┼─────────┼────────────────┤
│ │河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1987年6月30日河南 │被2001年9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 │
│20│办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植物│
│ │ │ │检疫条例》明令废止。 │
├─┼───────────┼─────────┼────────────────┤
│ │河南省水土保持工作条例│1987年7月1日河南省│被1993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 │
│21│实施细则 │人民政府发布 │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实施〈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明│
│ │ │ │令废止。 │
├─┼───────────┼─────────┼────────────────┤
│ │河南省城乡个体工商业户│1987年8月12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
│ │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发布 │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公布的《全国人│
│22│ │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 │ │》不相适应。 │
├─┼───────────┼─────────┼────────────────┤
│23│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1987年12月17日河南│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改革的若干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24│河南省征收电力建设资金│1988年1月24日河南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 │实施办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25│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1988年5月23日河南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改革的若干补充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
│ │河南省《广播电视设施保│1988年8月30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2000年11月5日国务院令 │
│26│护条例》实施细则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295号公布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 │
│ │ │ │条例》不相适应。 │
├─┼───────────┼─────────┼────────────────┤
│ │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1989年3月27日河南 │被1993年12月21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常│
│27│办法(试行) │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2日│
│ │ │ │公布施行的《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
│ │ │ │理条例》代替。 │
├─┼───────────┼─────────┼────────────────┤
│ │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1989年4月25日河南 │被1996年11月30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常│
│28│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 │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1 │
│ │ │发布 │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预算外资金 │
│ │ │ │管理条例》代替。 │
├─┼───────────┼─────────┼────────────────┤
│ │河南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1989年6月29日河南 │被1997年8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 │
│29│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政[1997]50号文件批准发布的《河南│
│ │ │ │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代替│
│ │ │ │。 │
├─┼───────────┼─────────┼────────────────┤
│ │河南省《家畜家禽防疫条│1989年8月31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97年7月3日全国人大常│
│30│例》实施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发布 │动物防疫法》不相适应。 │
├─┼───────────┼─────────┼────────────────┤
│ │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1989年9月8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
│ │人事管理规定 │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布 │劳动法》、2001年3月15日全国人大 │
│31│ │ │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 │ │ │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7月22日 │
│ │ │ │国务院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
│ │ │ │不相适应。 │
├─┼───────────┼─────────┼────────────────┤
│ │河南省医务人员个体开业│1989年9月20日河南 │被1997年8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 │
│32│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 │政[1997]44号文件批准发布的《河南│
│ │ │发布 │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令废止。 │
├─┼───────────┼─────────┼────────────────┤
│ │河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定│1989年9月27日河南 │被1999年5月30日河南省九届人大常 │
│33│ │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统计│
│ │ │ │管理条例》代替。 │
├─┼───────────┼─────────┼────────────────┤
│ │河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财│1990年3月4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 │
│34│产保险办法 │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布 │国保险法》不相适应。 │
├─┼───────────┼─────────┼────────────────┤
│ │河南省有价证券转让市场│1990年3月4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大 │
│ │管理暂行办法 │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 │ │布 │人民银行法》、1995年5月10日全国 │
│35│ │ │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
│ │ │ │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8年7月13 │
│ │ │ │日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
│ │ │ │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不相适│
│ │ │ │应。 │
├─┼───────────┼─────────┼────────────────┤
│ │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1990年4月6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 │
│36│行条例》实施细则 │人民政府令第17号发│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布 │国节约能源法》不相适应。 │
├─┼───────────┼─────────┼────────────────┤
│ │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1990年5月29日河南 │适应当时情况的规定,自行失效。 │
│37│区管理规定 │省人民政府令第20号│ │
│ │ │发布 │ │
├─┼───────────┼─────────┼────────────────┤
│ │河南省邮电通信管理办法│1990年6月19日河南 │被1995年4月17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常 │
│38│ │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通│
│ │ │发布 │信管理条例》代替。 │
├─┼───────────┼─────────┼────────────────┤
│ │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1991年2月25日河南 │被2001年9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39│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第61号发布的《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
│ │ │发布 │生育管理办法》明令废止。 │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1991年4月30日河南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40│出口创汇的若干规定 │省人民政府豫政[199│ │
│ │ │1]31号文件发布 │ │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外汇│1991年4月30日河南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41│管理的若干规定 │省人民政府豫政[199│ │
│ │ │1]32号文件发布 │ │
├─┼───────────┼─────────┼────────────────┤
│ │河南省鼓励现有企业利用│1991年5月21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发 │
│ │外资进行技术改造优惠暂│省人民政府豫政[199│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 │行办法 │1]51号文件发布 │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
│42│ │ │9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
│ │ │ │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投│
│ │ │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殖税、消费│
│ │ │ │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 │ │ │等不相适应。 │
├─┼───────────┼─────────┼────────────────┤
│ │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1991年5月21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
│ │暂行办法 │省人民政府豫政[199│常委会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1]52号文件发布 │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
│43│ │ │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1年3月 │
│ │ │ │15日全国人大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
│ │ │ │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不│
│ │ │ │相适应。 │
├─┼───────────┼─────────┼────────────────┤
│ │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1991年6月28日河南 │被2000年12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44│细则 │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第58号发布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 │ │发布 │实施细则》明令废止。 │
├─┼───────────┼─────────┼────────────────┤
│ │河南省劳务市场管理暂行│1991年8月8日河南省│被1995年12月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 │
│45│办法 │人民政府豫政[1991]│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河南省│
│ │ │81号文件发布 │劳动力市场条例》代替。 │
├─┼───────────┼─────────┼────────────────┤
│ │关于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991年9月8日河南省│被1997年11月2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
│ │到企业执行公务行为加强│人民政府豫政[1991]│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并公布的《河南│
│46│监督的暂行规定 │91号文件发布 │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1997年1月6│
│ │ │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发布的《│
│ │ │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
│ │ │ │代替。 │
├─┼───────────┼─────────┼────────────────┤
│ │河南省处理专利纠纷暂行│1992年3月23日河南 │被2001年10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
│ │办法 │省人民政府豫政文[1│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河南省│
│ │ │992]50号文件批复,│专利保护条例》代替。 │
│47│ │1992年4月20日省科 │ │
│ │ │委、省专利局豫科字│ │
│ │ │[1992]第99号文件发│ │
│ │ │布 │ │
├─┼───────────┼─────────┼────────────────┤
│ │河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2年5月9日河南省│被1995年11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48│ │人民政府豫政文[199│第21号发布的《河南省户外广告管理│
│ │ │2]97号文件批准发布│办法》代替。 │
├─┼───────────┼─────────┼────────────────┤
│ │河南省机动车辆运输保险│1992年5月18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 │
│49│暂行办法 │省人民政府豫政[199│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2]39号文件发布 │国保险法》不相适应。 │
├─┼───────────┼─────────┼────────────────┤
│ │河南省生产经销假冒伪劣│1992年7月2日河南省│被1998年7月2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 │
│50│产品商品处罚规定 │人民政府令第35号发│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查处生产│
│ │ │布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明令废止│
│ │ │ │。 │
├─┼───────────┼─────────┼────────────────┤
│ │河南省奖励有突出贡献科│1993年1月3日河南省│被1996年3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 │
│51│技人员的若干规定 │人民政府豫政[1993]│政[1996]19号文件发布的《河南省人│
│ │ │2号文件发布 │民政府奖励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暂行│
│ │ │ │规定》代替。 │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06]385号
商业承兑汇票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签发的,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由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权利义务明确、可约期付款、可转让贴现等特点。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有利于丰富企业支付手段,协调企业产供销关系;有利于缓解企业间货款拖欠,维护正常顺畅的商品交易秩序;有利于促进银行信用和企业商业信用的有机结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丰富票据市场工具,促进票据市场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良好的信用机制,增强社会信用意识,提高社会信用程度。
近年来,我国商业汇票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规模不断扩大,对便利企业支付结算、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商业汇票中银行承兑汇票占比过高、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过低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结算效率,调整商业汇票种类结构,引导和鼓励商业信用发展,发挥商业承兑汇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有效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的良性机制。
人民银行要组织商业银行制定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实施方案,选择并鼓励一些资信状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在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中签发、收受、转让商业承兑汇票;通过重点示范、以点带面,以优质企业和上下游企业之间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开展,带动其他企业广泛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因地制宜,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予再贴现支持;要创造条件,推动建立便捷的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查询平台,降低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交易成本;要按照成本、收益和风险对称,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原则,研究探索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合理的价格机制。
商业银行要转变观念,创新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开展形式,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银企双赢;要继续探索建立票据专营机构,扩展和健全票据专营机构的业务范围,促进票据业务的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大力推广银行信用助推企业商业信用的模式,探索保函业务、票据保证业务与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结合,采取对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保贴等形式,提高商业承兑汇票信用保障程度;做好对商业承兑汇票的授信工作,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予贴现支持。
企业可利用商业承兑汇票约期支付的特点,在延付货款时,通过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予以支付。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可选择信用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作为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人,以此增强票据信用,促进中小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流通。鼓励收款单位在充分了解付款单位信用状况的基础上,接受商业承兑汇票,减少口头信用和挂账信用,提高合同履约率。
二、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增强企业受理商业承兑汇票的信心。
人民银行要研究和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中的使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和企业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时,依法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推广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信用查询支持。要有计划地组织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并促使评级结果与银行信用支持相结合。要继续加大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力度,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将违规开立使用银行结算账户、违约支付、逃废债务、欠缴税款等信息加以收集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披露。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客户支付结算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利用,跟踪了解企业签发、承兑和兑付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主动向人民银行报送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不良支付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对持票人开户银行、贴现银行的合理查询,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开户银行应予以配合。
鼓励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进行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接受查询。企业在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时,出票人、承兑人要严格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的结算原则,及时足额兑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以营造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提升自身的品牌和信誉,并以此促进社会信用的好转。
三、建立有效的违约支付惩戒机制,促使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付款履约。
人民银行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逐步建立辖内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信息档案,做好辖内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监测与分析工作;建立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增强违约支付的社会关注程度,加大对违约企业的惩戒力度。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对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故意拖延支付、无理拒付的,人民银行将按照《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以每日票据金额0.07%的罚款。
对于屡次无理拒付、拖延支付的,商业银行除应停止为其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保贴等业务外,还可中止办理部分直至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四、做好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监督管理。及时发布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风险信息,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指导企业正确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管理。进行严格的真实贸易背景审查,防止利用商业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贴现资金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违规活动;完善资格审核程序,对承兑企业和贴现申请企业进行切实的资信、偿债能力调查,对资信和财务状况欠佳的企业要谨慎授信,避免新增不良资产;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保贴业务的授信额度纳入综合授信额度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承兑企业和贴现申请企业的财务、信用和经营等状况适时动态调整。
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时,需要掌握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控的基本知识,熟悉商业承兑汇票签发、承兑、背书和贴现的各项规定,准确无误地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严格遵循真实贸易背景要求,杜绝通过关联关系虚构交易套取银行资金。企业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时,要考虑与本企业的资金实力相称,避免盲目承兑和债务膨胀。企业收受商业承兑汇票时,应注意认真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和承兑人的资信状况,防范票据风险。
五、加强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宣传和培训,普及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知识。
人民银行要组织和协调商业银行,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商业承兑汇票在为企业提供结算便利和融资便利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对丰富企业支付结算工具、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企业形象和增强企业信用的作用。
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银企之间的直接关系,从为客户提供更多、质量更高的支付结算服务出发,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其熟悉票据业务,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程序;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活动的需要,更多地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甄别票据真伪的方法和技术,以达到能够正确无误地进行票据业务操作,避免接受假票和瑕疵票据,促进票据流通。